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:
近日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(简称:新冠疫情,疫情)防控形势日益严峻,为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您和家人就诊安全,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,结合市卫健委《关于全面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人员管理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》(沪卫医便函〔2021〕133 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夯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(沪卫医便函〔2021〕135 号)、《闵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的工作提示》(闵肺炎医救提示〔2021〕47 号)文件要求,现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, 敬请理解并配合:
一、门诊就诊须知
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,主动出示行程码、健康码(无法查看者签署承诺书),接受体温检测,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。如未如实申报并隐瞒流行病学史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1、单向流动,不交叉、不逆行。
2、门诊就诊患者限一位陪同人员。尽量独立就诊。
3、如有发热、头痛、肌痛、乏力、嗅觉或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体、咽痛、腹泻等症状,请主动告知预检人员。
4、本院不接诊发热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。
5、门诊高压氧、24小时脑电检测患者需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6、我院实行预约诊疗,请提前预约。
电话预约:021-64879999
在线预约:①扫描下图二维码,关注“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”公众号后进行预约;
②登录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官网 www.lsznk.com 预约;
③其他:好大夫、微医等
二、住院患者须知
1、待住院患者需提供上海本地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。
2、急诊手术及抢救患者核酸结果未出前,按特殊患者流程及防控要求执行。
3、住院患者禁止离院。
4、医院实行封闭式管理,病房24小时门禁,不探视、原则上不陪护,建议采取视频方式探视。
5、如遇患者病情变化,由管床医师电话通知家属,到急诊2号诊室等办理谈话、接待等事宜。
三、陪护须知
1、因患者病情确需陪护时,经管床医师评估确认,限定一位固定陪护,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,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疫苗接种史,两码查验、体温及流调正常,方可于病区办理陪护。
2、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病区。
3、陪护期间,配合医院完善个人信息登记、流行病学调查,签署《探视/陪护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》,遵守咳嗽礼仪及医院规定。
4、陪护人员全程有效佩戴口罩,每日配合健康监测。
5、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,应立即报告病区,并至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
2021年8月3日